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有关精神要求,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物联)于2015年7月积极倡导、组织有关企业签署了物流平台诚信公约。2017年8月国家发改委印发了《物流服务平台加强信用建设实施联合惩戒备忘录》,实施了联合惩戒工作。为进一步加强行业信用建设,近期国家发改委又专门致函委托中物联协助开展物流行业信用建设工作。中物联将根据 “黑名单”中失信主体的失信行为类别和严重程度对失信主体实施如下惩戒措施:
一、取消失信主体申请成为中物联会员的资格,如已经是中物联会员的失信主体,取消其会员资格。
二、取消失信主体申请A级物流企业的评估资格,如已经是A级物流企业的失信主体,取消其A级物流企业称号。
三、取消失信主体申请A级信用企业的资格,如已经是A级信用企业的失信主体,取消其A级信用企业称号。
四、取消失信主体参与中物联组织的所有标准的发起和起草工作。
五、取消失信主体申请中物联组织的各类评优、表彰和授牌活动的资格。
江西省交通运输与物流协会已加入中物联的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我们将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研究物流行业守信“红名单”标准及管理办法,严格依法依规,科学界定守信和失信行为,完善行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褒扬诚信,惩戒失信。